资产证券化重启 尚待“再研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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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重启 尚待“再研究”

2010年09月14日 08:4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由央行牵头、银监会等部门参与的资产证券化(ABS)试点总结报告上报之后,并未在传说中的7月底8月初得到批复。一位消息人士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近期相关部门被要求在前期调研总结的基础上,针对美国‘两房’等新情况再进行深入研究,以考量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后续如何开展。”

  我国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推进一直颇为谨慎,2005年、2008年先后有两批试点,不过后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这一新兴事物的成长戛然而止。2009年全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完全停滞,没有发行一单产品。

  工商银行投行部研究中心博士史晨昱指出,次贷危机的爆发对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所带来的经验教训需要深入研究。金融创新不能因噎废食,但在金融产品创新的同时,风险管理手段同步创新也十分必要。

  “我国金融监管一直保持着对欧美监管的跟踪和分析,政策的制定也强调国际视野。以‘两房’为例,由于二者所承保的房贷抵押债券(MBS)约占美国整个MBS市场规模的一半,因此‘两房’何去何从对未来资产证券化市场影响深远,对其业务种类和未来经营的监管也将给中国带来有益的借鉴。”史晨昱表示。

  不过,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容易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左右。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年重归信贷控制的环境下,及下半年银信理财产品受限的背景下,信贷资产证券化无疑将获得新的市场推动力。

  “此前,央行和银监会均认为应该进一步推进资产证券化的进程,并已达成一致意见。两部门拟采用资格审批和项目审批结合的管理方式,把资产证券化业务常态化。”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他透露,银监会正在修订2005年下发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对核心条款进行有针对性的修订,包括完善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更直接、增加评级机构公正性和准确性等。

  在办法修订过程中,最为核心的举措是扩大投资人群体,包括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机构、基金在内的投资者有望突破投资限制涉足资产证券化产品。新版资产证券化办法拟将产品层次简单化,产品分层减少为优先、次级两档;在产品设计的期限上,将考虑以中长期为好。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修订后,对资产证券化的管理可能将纳入信贷规模管理,但并不占用信贷规模指标。

  “这一思路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表外业务的监管,提高结构信贷和证券化产品的资本监管要求,以控制创新产品规模的非理性扩张。”一家国有大行研究人士表示。

  事实上,对于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正日趋严格。8月12日,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将相关业务表外资产在两年内转入表内。(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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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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