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监会昨天发布《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而考核达标的金融机构在执行存款准备金率时可降低1个百分点。
考核办法包括考核和激励两个基本部分,考核部分将按照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力度的大小,对其进行系统评价和分类。县域法人金融机构中可贷资金与当地贷款同时增加且年度新增当地贷款占年度新增可贷资金比例大于70%(含)的,或可贷资金减少而当地贷款增加的,考核为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但对未达标机构不实施任何负面惩罚措施。
根据考核和评价,将实行不同的激励措施。在存款准备金和再贷款方面,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按低于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执行,达标且财务健康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再贷款可享受优惠。对于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将优先批准其新设分支机构和开办新业务的申请。
此次涉及的金融机构不包括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仅对法人在县域的存款类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等。
国信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邱志承认为,这项政策执行对象是法人在县域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意在构建正向的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但涉农贷款较多的农行、邮政储蓄银行不属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所受影响不大。(苏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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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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