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院:
银行将大东村陈开华列为被告
法院以银行方面提供信息为准
“诉讼主体弄错了。莆田有七八十个叫陈开华的。”陈文桂认为,由于没有登记养鳗场经营者的身份证等信息,弟弟才被法院张冠李戴。再说,“当时不管怎么认定谁是被告,起码得让我们知道,可是我们不仅没接到传唤,也没接到判决书。”
对于这样的说法,莆田中院审委会委员刘元瑛表示,陈开华的个人信息是原告银行提供的。银行起诉时,当时几名被告都找不到,法院只能以银行提供的信息为准。
至于当初是如何确定被告身份的,银行现任张行长则表示,该行早已将债权转让,加上年代久远,许多情况并不是很清楚。不过,据其透露,该行在给企业公司贷款时,贷款协议上只登记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信息,并没有每名股东的具体身份证信息。另外案件相隔久远,该行人事变动较大,当年的信贷员目前也无法找到。
而对于陈开华方面所述没接到传唤和判决书一事,莆田中院刘元瑛则表示,因为当年几名被告均躲起,法院无法找到,传唤时,莆田中院就在中院公告栏上贴上了传唤通告;而在被告缺席审理判决后,也将判决书贴到了公告栏上。
刘表示,这些做法符合相关规定。对此,陈开华陈文桂等人却有异议。“我们家住址都没换,就算当时陈开华不在家,传唤和判决书都应该寄到他家里,家人才知道怎么回事。”陈文桂说,“我们没犯事,怎么会去特地跑到法院,看公告栏的东西?”
对于此案至今仍未再审,刘元瑛表示,去年底法院冻结了陈开华账户70多万存款,今年二月已受理再审申请,但如果此案不符合再审标准,将驳回其申请;而此案最终能否再审,需要经过审查、调卷和鉴定等多个程序。由于陈开华之前是通过非法途径出国,鉴定会更加复杂。目前,他们已向审委员申请延长时限。
他表示,从受理再审到最终再审,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限制,再审的时间目前还不好确定。而在再审判决前,法院不可能解冻陈开华的账户。
律师说法>> 此案能否再审何时再审仍未知
陈开华是否被冤枉,70多万存款何时解冻,一切还有待于最后的再审。对于本案的几个焦点问题,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林柏冬律师做了解答。
他指出,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在起诉时应弄清被告身份,包括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如果银行连被告身份都没有弄清楚,肯定存在过错。
其次,法院在立案、审理案件过程中,首先应查清当事人的身份情况,当事人是否与案件有关联,然后才能查明案件的基本事实,最终作出公正判决。
而对于判决书的送达,林柏冬表示,开庭审理前,法院应将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和传票送给当事人。
此外,由于每年申请再审案件很多,真正再审的案件有限,法律对再审的时间也没有作明确规定。所以,此案能否再审,何时会再审,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徐达华 刘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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