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成保险改革试验区 台资保险机构优先进入(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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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成保险改革试验区 台资保险机构优先进入(2)

2010年10月21日 13:26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厦门保险业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有哪些?

  张柏玲:首先是深化两岸保险业交流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保险机构在厦门设立大陆总部、区域性机构、分支机构以及各类后台服务机构。支持厦台两地保险机构在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模式创新和防灾理赔服务等方面开展资源共享和业务合作,使厦门保险业的对台特色进一步凸显。

  其次,深化车险改革试点,率先实现车险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区域性的商业车险产品,扩大商业车险费率浮动范围,并逐步探索实行车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更为合理的车险定价机制,不断提高车险服务水平。

  推动保险业参与民生和公共风险管理。积极推动“三农”保险,以及环境污染、产品与服务、雇主及职业、医疗与公众安全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与保险的联动机制。将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评级、事故以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与保险费率浮动挂钩,利用经济杠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推动年金保险和养老保险发展。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开发和经营变额年金保险产品,满足投保人多样化的投保需求,扩大年金保险覆盖面。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尽早在厦门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促进商业保险参与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扩大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领域,积极探索配套的新型医疗健康保险运作管理模式,大力发展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

  加快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探索开展网络保险等新型保险服务方式,研究在厦门试点引进全国性的外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可行性。

  积极探索保险监管创新。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原则下,充分利用厦门的地缘优势,研究借鉴台湾保险市场监管经验,积极推动厦门保险监管体制机制、方式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依法、科学、有效监管的水平。(记者 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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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梅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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