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在时隔13年之后将重返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市场,昨日证监会、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但银行业专家表示,此举意味着上市银行的资产管理渠道增加,但是未来需 彼一时
防银行资金违规入市暂停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证监会、央行和银监会等三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有关精神,而推出的债券市场发展重要举措。
据了解,1997年6月,为防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保障金融业的稳定运行,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相关部门决定停止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从事债券交易活动。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重大措施的稳妥推进,市场规范水平不断提高,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稳步发展,市场基础设施与风险防控机制逐渐完善。
此一时
应对金融危机酝酿重启试点
从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相关工作。三部门就上市商业银行在交易所交易债券的交易系统、交易债种、后台结算及三部门间的监管合作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形成了试点方案。
《通知》指出,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应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债券现券交易。试点期间,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涉及的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现行规则办理。对于试点启动后新发行的债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双方关于跨市场债券品种的转托管业务协议,办理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债券跨市场双向转托管业务。
【业内解析】
上市银行资产管理渠道增加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记者表示,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意味着,上市银行的资产管理渠道增加,另外交易所市场进一步活跃。但是未来需要注意防止银行资金可能出现再次违规入市,应完善监管机制和措施。
监管部门表示,该《通知》的发布标志着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适应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的要求,有利于商业银行充分利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相互补充的优势,优化其资产配置。(徐可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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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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