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代理公司投资:外商终于“名正言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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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险代理公司投资:外商终于“名正言顺”

2010年10月28日 13:51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首次指出,“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销售公司,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销售公司”。

  由此,外资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销售公司终于“名正言顺”,但相比之下,早已获得通行证已久的保险公司却似乎很难找到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保险公司:“观望”到“无此计划”

  说到“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销售公司”, 即保险公司选择一家保险公司作为唯一保险产品供应商,通过与其签署保险产品代理合同,形成排他性委托代理关系的专业保险代理公司。其员工应该均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有底薪,有社保等待遇。这也正是《意见》鼓励设立此类公司的最主要原因。只不过,做到全员工制的保险代理公司似乎并不多。

  而更值得我们关心的是,保险公司对设立专属保险代理公司的倡议,似乎并不热情。

  《意见》发布后,平安人寿向有关媒体表示,目前还未考虑去成立专属保险代理公司,或将代理人转员工或与其他中介方进行合作。

  中国平安新闻发言人盛瑞生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平安寿险代理人团队运行地很好,因此无此考虑。

  另外一家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公司暂时没有设立专属保险代理公司的想法。

  实际上,这种观望态度已经存在已久。

  早在2004年,保监会推动下,专属保险代理公司就已经在我国开始试点。2004年7月,由新华人寿控股的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宣告成立,标志着国内首批专属保险代理公司问世。因为两家公司将1800多名保险代理人纳为正式员工,这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

  可是,两家公司成立后,便再无音讯,记者只在中国保监会2005年发布的一篇名为《专属保险代理公司市场特征分析及对我国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启示》文章中,得知两家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不理想。其他保险公司更是在此过程中选择了观望。

  在此之后,再也没有哪家保险公司设立类似的专属保险代理公司,但是个别保险公司开始尝试投资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销售公司,只是屈指可数。

  比较有代表性的是,2006年起,民生人寿开始与地方工商联和重点企业合办保险代理公司,随后中企民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商汇民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相继成立。只不过查阅公开资料发现,民生人寿的这一联办保险代理公司项目,在2007年设立了一批公司后,便基本停止了。

  除此之外,关于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销售公司的公开报道,记者并未发现。

  “没有听说过。”谈到保险公司投资保险代理公司,某保险集团天津分公司高级经济师刘先生说,“保险公司下属的保险经纪公司倒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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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梅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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