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29日电 招商银行29日在此间说,招商银行从台湾中介机构普华永道获悉,招行台北代表处的申请已于10月28日下午获得台湾金管会委员会的批准。
按照台湾金管会审批陆资银行入台设立代表处的条件,必须要在OECD国家经营满两年以上,由于招行纽约分行2008年10月8日开业,因此台湾金管会在今年9月中旬暂缓了招行的申请。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相关规定,大陆的银行经许可在台湾设立代表处且满一年,即可申请在台湾设立分行。
招商银行在相继开设香港分行、美国代表处之后,2008年又在香港收购了有七十多年历史的永隆银行、设立了纽约分行,2009年招行伦敦代表处顺利开业。
中国大陆和台湾于6月份签订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根据该协议,两岸将相互开放包括银行业在内的服务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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