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给银保业务戴上了三道 “紧箍咒”——叫停银保驻点销售,并明确规定保险员不得进入银行销售保险,每个网点只能代理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不能将保险收益与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简单类比。记者走访我市多家银行网点发现,新规下发后,各网点再无保险公司人员驻点推销产品,但对于此前已经被“忽悠”购买银保产品的市民,有银行业人士表示,保险产品一旦生效恐难以退回。
产品没变,变的只是卖保险的人
昨天,记者来到常府街上一农行网点,询问有无银保产品销售时,并没有看到保险公司驻点营销人员的身影,只有银行大堂经理对在售的产品作了些简单介绍。
大堂经理告诉记者,自从银监会的新规下发以来,所有保险公司的派驻营销人员都撤走了,目前该网点在售的银保产品,总共也只有3种。
记者又连续走访了建行、工行、交行、招行等多家银行网点,没有再看到保险公司派驻的营销人员,各网点在售的银保产品也比较少,大多只有一两种产品在售。仔细查看各种在售产品的条款,和原先的产品并无区别。
已售出产品难退还
银保驻点销售的方式被叫停,以前存款时被“忽悠”买了保险的投资者怎么办?业内人士表示,一旦过了“犹豫期”,保险产品正式生效后很难退回。
本报读者金小姐今年6月在中华路某银行网点存款30万元,工作人员当时向其推荐了一种“理财产品”,并承诺可以提前支取。但9月金小姐去取钱时,却被告知此“理财产品”是某寿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提前支取要损失1.7万元。金小姐觉得上当了,后经过多方协调,才以银行、保险公司和她本人各承担4000多元钱的损失了结此事。
某国有银行省分行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新规颁布以来,确实有不少“误”买了银保产品的市民要求退保,但按照约定,已经生效的保险产品很难退回。像金小姐这样的解决方式只是个例,因为银保产品的售出和生效,都需要购买者的签字确认,一旦合同生效,就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纠纷。他提醒市民,银保产品都有10天的“犹豫期,在存款时如果“误”买了保险,10日内可以要求退保,本金可以全额取回。
购买银保产品多注意细节
银保产品的“忽悠”式营销手段,让不少投资者也质疑起了银保产品本身。对此业内人士表示,银保产品的本质其实是兼具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产品本身并不存在问题,有问题的只是营销手段,投资者在购买时,只要在细节上多加注意就不会被“忽悠”。
南京一寿险公司负责人说,市民到银行存款时,如果有工作人员推销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应该仔细了解产品详情,签合同时,如果是银保产品,合同上也一定会注明保险公司的名称,在合同签订后,大多保险公司还会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如果在这些细节上多加注意,就很难被“忽悠”。 (记者 李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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