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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提醒:防止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应三注意

2010年11月16日 11:3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提醒,为防止形成不良信用记录,社会公众在养成良好消费和还款习惯的同时,还应注意防止个人信用财富被盗,妥善安排信贷活动,及时注销停用的信用卡和手机卡。

  今年11月13日至19日,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主题为“珍爱信用记录,维护信用权益”的征信知识宣传周活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提醒,当客户基本信息变更时要及时通知有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予以更新,要妥善保管好各种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防止个人信用财富被盗;应妥善安排信贷活动,做好关联预警提示或开通自动还款业务;要及时为停用的信用卡、手机号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

  人民银行的征信专家表示,如果信用报告中确实出现了逾期记录,应密切关注自身各类信用支付及还款情况,避免再出现新的负面记录,并尽快重新建立个人的守信记录。若需了解更多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可登陆中国人民银行网站http://www.pbc.gov.cn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org.cn,也可致电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客服电话400-8108866咨询。(记者林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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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梅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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