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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不应为客户违规“全权委托”埋单

2010年11月24日 09:4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年来,期货市场稳步发展的同时,期货经纪公司工作人员以“全权委托”方式私下代客理财引发的纠纷亦频出。上周四,上海期货同业公会在对上海各大期货公司此类案件整理、调研基础上,与华东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展开合作,就此类“全权委托”代客理财的性质和法律风险举办了有关案例研讨会,以促进期货行业的健康发展。

  上述研讨会选取的案例标本,为上海地区某期货公司未取得期货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与客户私下达成代为操作并且盈利按比例分成的“全权委托”约定,但因市场风险,截至今年4月底该客户的期货账户亏损100多万元。而对账户亏损及期货公司收取手续费提出异议的客户,以该员工提供虚假信息误导自己,截留、控制、更改自己账户的交易密码,未经自己指令擅自且频繁进行期货交易等,给自己造成亏损,并有套取手续费之嫌为由,向上海有关法院起诉期货公司,要求该期货公司为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负责,赔偿自己的损失,及返还已分给工作人员的分红。

  而出席上述研讨会的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少华及有关期货业专家,均为此类法律案件中成为被告的期货公司喊冤。因为国家出于对投资者的保护,不管是《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还是《证券法》,均明确禁止期货公司或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操盘、禁止期货公司或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委托,这也形成了期货市场和证券市场的运行规则。而期货市场是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有序市场,参与者必须在规则的范畴内进行期货交易,任何参与者都不应逾越规则,否则后果应自负,严重者则应出局。

  但上述来自法律界、期货业的专家,在认同期货公司员工私下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操作期货账户应属其个人行为而不属于职务行为的同时,亦谆谆告诫期货公司必须规范业务流程中的细节,否则在期货行业经多次治理整顿后已属全球“管理最规范”的中国,上述“不知情”的期货公司也会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罗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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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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