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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玫: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低 存三大问题(2)

2010年11月26日 15: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二、政策层面

  保险公司与第三方网站开展的合作模式众多,对第三方网站如何进行资质认证?如何依法有效管理?亟待规范。二是网上保险产品费率的政策还没有放开,与传统的销售渠道相比,价格的优势远远没有体现出来,因此对客户的吸引力不强。三是电子保单有效性,法律定位还比较模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还有缺失。

  三、信息安全层面

  从信息安全角度看,保险电子商务系统与公司内部、外部众多系统存在的在线链接,或者浸透式的链接,彼此之间,因销售、支付等交易模式,尽管采取了种种安全措施,但是或多或少,直接或者间接都是通过互联网这个大的开放的环境下完成的,所以不可避免存在黑客攻击等风险,进而带来客户和数据第三方CA认证管理等风险点。

  针对这些问题,于玫指出,保监会目前对于保险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方面提出了以下的主要任务,2009年我国保险业电子商务市场仅占全部保费收入的0.7%,明显低于全球5%的平均水平。跟美国目前已经达到20%的保险电子商务市场的份额来比较差距更加明显,所以面对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水平低,差距大等客观现实,保险业正在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今年5月保监会在保险信息化高峰论坛上提出的主题就是保险业务与电子商务,所以对保险业的电子商务也做了积极的探索,积极的研究和讨论,也做了有效的交流。在这方面保监会一直在力推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并打算近阶段开展以下任务:

  第一、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研究建立网上保险一站式服务。通过对新技术的关注和跟踪研究,力图以科技创新带动保险电子商务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将网上保险从主要侧重销售延伸至于实现核保核赔等全过程,让客户享受一站式的保险服务。

  第二、加强对网上客户群体的研究,将潜在的客户转化为真正的客户来源。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认真分析研究网上潜在客户群体的消费习惯,风险偏好,保障水平,上网习惯,职业分布,收入水平等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有针对性地设计保险产品,优化投保的程序,增强客户体验,增强产品的供给,扩大保险覆盖面,实现网上保险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将网上潜在客户群体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的保险客户群体。

  第三、着力改善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保监会将适时出台基本规范,旨在对服务规范、服务流程、交易活动的安全性和认证机制等方面提出规范性的要求,以促进保险电子商务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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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亦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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