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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规范银行代理保险:银行卖保险不许忽悠

2010年11月30日 16:21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去银行存款,毫不知情,存单变保单;经不住理财人员的忽悠,购买了并不需要的保险;购买了保险,发现期待与事实相距甚远。近年来,银行代理保险产品时违规销售、误导客户的问题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监管,银监会日前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相关问题进行规范。

  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止!

  案例:王大妈辛苦半年,攒了5000块,赶紧拿去存银行。在储蓄窗口,柜台人员热情服务,推荐一款“零风险、高收益”的分红型储蓄,不仅收益高,还能提供人身、意外伤亡保障,王大妈有些心动。紧接着,工作人员拿出“高收益演示表”,详细解释如何让5000块变成更多的钱,并且承诺,签了合同还能反悔。于是,王大妈欣然应允,工作人员服务周到,一切代劳,王大妈只需签个字,一份保单就生成了。

  实际上,这份分红型储蓄就是保险。“高收益演示表”只是宣传材料,合同里却写着“不作为保证的收益”;要想重获本息,5000元远不够,还要年年存5000元。签了合同后,犹豫期内钱已被扣,过期想要退保就损失惨重;保险公司要求客户手抄风险提示语,银行员工却私自代抄……

  为了遏制这些违规行为,《通知》强调,商业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保护客户利益,应向客户充分揭示保险产品特点、属性和风险,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产品、基金、银行理财等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这些产品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在售前应如实向客户告知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保险责任、电话回访、费用扣除、退保费用等关键信息;不得以中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等方式进行误导销售等。商业银行通过电话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应先征得客户同意,明确告知客户销售的是保险产品,销售过程应全程录音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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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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