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户在抵押贷款中,如果抵押物意外受损了责任谁负?记者最新获悉,阳光财险申请开发的业内首款“个人商户小额贷款综合保险及附加险”获得保监会批复。
据了解,该保险包括抵押物损失提早还贷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还贷保证保险和通用条款三个部分。这一产品的投保人为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主等经营商户,而被保险人则为商户所贷款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将在商户贷款的抵押物受损时提供还贷服务,以及为投保人发生意外风险时提供还贷服务。阳光财险相关人士解释,个人商户经营风险较大,银行不愿意提供贷款,而这方面的保险保障也缺失,导致贷款难题迟迟不能解决。
不少个人商户表示,此前多数银行表面上支持中小企业及商户贷款,但因对风险规避有较大的顾虑,银行往往将资金贷给了大企业,保险公司也没有相应的保险加以解决。“更多的商户想获得周转资金只能通过民间高息贷款或小额贷款公司获得部分资金。”
正是因为这一方面的承保风险较大,此前保险公司迟迟没有开展此类业务。近日,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宁波调研时指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不能“光看钱”,要切实做好风险管控工作,在贷款审批和保险核保环节要进行严格审核,在贷款发放之后要开展后续跟踪和管理。(崔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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