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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银行理财产品纠纷多发 吁加强风险防范

2010年12月28日 22: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上海12月28日电 (记者 陈静)28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断加快,银行理财创新产品层出不穷,相关法律纠纷大幅增加。院方表示,当前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设计和销售脱节,风险揭示不够充分以及民众盲目购买理财产品这两大问题亟待重视。

  院方呼吁民众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制定止损预案,谨慎签订理财合同,并建议银行应进一步完善理财产品内外管控机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强风险防范。

  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银行理财产品纠纷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银行理财产品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原则及其产生原因,并提出相关防范建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学东表示,近年来,银行不断推出理财产品,公众购买不断增加,理财产品相关纠纷亦随之产生。据统计,自去年以来,院方及辖区基层法院受理银行理财纠纷案件共80件。

  有关人士表示,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此类纠纷案件呈现出“原告诉讼主体个人化”、 “原告诉讼请求类型化”、“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化”三大特点。据悉,该法院审理的银行理财纠纷案件原告以个人投资者为主,诉请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包括以银行存在欺诈或误导为由要求撤销理财合同,以格式条款显失公平或未予告知为由主张条款无效以及以银行披露的理财产品盈亏信息不实为由要求银行提供理财产品交易明细或按预期收益率赔偿投资人损失等。原、被告双方庭审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条款效力、义务履行和举证责任等。

  银行理财产品纠纷为何滋生?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宋航分析认为,目前,中国涉及理财产品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造成各家银行相关规范参差不齐,同时,部分理财产品销售有失规范,风险揭示不充分,并夸大收益率,对投资者风险评估流于形式,且少数银行工作人员重自身业绩轻客户利益。此外,一些理财产品购买者缺乏相应的金融素养,冲动地盲目投资且投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为薄弱,缺乏止损防范预案。

  据称,银行理财产品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为法院相关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自院方设立金融审判庭以来,不断加强了此类案件的调查研究,确立了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合理平衡当事人利益;支持金融创新,谨慎否定合同效力;合理解释合同、充分行使释明权;尊重商业惯例,审慎进行合法性评价等处理原则,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同时,保障金融理财市场稳健发展。

  据统计,该法院金融审判庭自今年成立至10月25日,共受理金融商事案件二百余件,主要集中在保险纠纷、金融借款纠纷和证券类纠纷,分别占金融案件收案总数34%、23%、和10%,银行理财产品纠纷占收案数3%。

  院方将进一步加强调研,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安全稳定,为上海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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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宏钰】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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