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15日公告,该公司将于22日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公告显示,本期中期票据将发行100亿元,期限为3年。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采用单一利率(荷兰式)招标方式发行,缴款日为3月23日,交易流通日为2011年3月24日。本期中期票据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23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最后一期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此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本报记者 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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