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依法治理示范单位10类情形或将取消荣誉称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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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依法治理示范单位10类情形或将取消荣誉称号

2010年07月06日 16:2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后,在宁夏全区范围内,已获先进单位或示范单位荣誉的法治县(市、区)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如果出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申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并受到刑罚处罚的,将有可能被取消荣誉称号。这是即将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评选及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内容。

  记者看到,该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宁夏全区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将实行动态管理,由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复查,对存在不足的法治县(市、区)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或对复查不合格的法治县(市、区)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报请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取消荣誉称号。

  该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已获先进单位或示范单位荣誉,随后发生县(市、区)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申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并受到刑罚处罚的,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或被开除公职的;出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的;发生因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公共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恶性事件的;发生在当地(本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徇私枉法案件(事件)的;发生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人民群众身体、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全区有恶劣影响事件的;发生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事故或者在全区有影响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出现重大事件的;在法治建设领域被自治区有关部门提出重大疑义并确实产生影响的;其他需取消资格的情形等十种情形之一的,将由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报请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取消荣誉称号。

  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已在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获得原则通过,会议要求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征求各方对该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正式下发实施。记者潘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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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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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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