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年轻女子从湖北拐到上海,卖给皮条客。人贩子齐涛日前被闵行区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09年7月7日深夜,外地男子齐涛、王融泉在襄樊市一酒店门口,发现3名面目娇好的风尘女子,即以“招嫖”为名带上轿车。女子上车后,轿车一路急行驶至郊外,齐涛开口了:“我们要带你们去上海做‘小姐’,谁要反对,即刻就死在这里。”3名女子哆嗦着,哪里敢说半个不字。
当夜,齐涛和王融泉不顾3名女子的反抗,对她们实施了奸淫,其中1名女子伺机逃跑。第二天,齐与王开车将两女子带到上海。随后,将她们分别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在七宝镇上做“皮条”生意的同乡任冬冬和魏丽。魏丽负责管理“小姐”,任冬冬是组织卖淫的真正老板。然后,由魏丽和魏奎将她们带到发廊等地卖淫,嫖资全部由魏丽收取。
2009年8月22日,任冬冬、魏丽、魏奎被抓获。同年9月至10月,王融泉和齐涛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齐涛与他人结伙,拐卖妇女3人,且奸淫被拐卖的妇女后贩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齐涛被判刑13年。王融泉、任冬冬、魏丽和魏奎分别以拐卖妇女罪、组织卖淫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至2年不等。(杨克元 鲁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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