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延迟披露污水池渗漏信息 或面临处罚——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紫金矿业延迟披露污水池渗漏信息 或面临处罚

2010年07月14日 10:4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7月13日发布公告称,受本次福建境内持续强降雨影响,公司所属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于7月3日发生渗漏。十天之后才公告,分析人士认为,紫金矿业此举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将面临证监会的处罚。

  紫金矿业今日发布公告有不得已的成份,发生渗漏早已为外界所知。昨天下午,福建省环保厅通报称,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污染了汀江。据初步统计,汀江流域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约达378万斤。

  事实上,紫金矿业并非首次发生环保事故。就在今年高考前不久,福建省上杭县20多所中学突然收到了当地教育局发出的一则紧急通知:参加高考的学生不要随意吃鱼。原因在于受汛期影响,紫金矿业位于福建省武平县的一个尾矿库含有重金属物质的渗漏液流入汀江,造成鱼类大量死亡。

  今年5月份,在国家环保部门发文通报批评的11家存在严重环保问题的上市企业中,紫金矿业位列第一。环保部门批评称:“这些公司不仅背离了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应诚实守信的原则,而且放任环保问题可能酿成重大的环境风险,污染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

  紫金矿业是中国最大黄金生产企业,有中国第一大金矿之称,位列全球500强,2003年12月成功登陆香港股票市场,2008年4月回归A股。这样一个堪称优秀的上市公司,却接连触及法律底线。

  律师周爱文分析说,无论这次的渗漏有无自然灾害的成份,紫金矿业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披露信息本身就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证券法第63条规定,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券法第193条,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万以上60万元以下罚款。依据这些规定,监管部门应对紫金矿业进行处罚。

  今年3月31日,紫金矿业曾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接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时隔不到半年,紫金矿业再次因为延迟披露重大信息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分析人士认为,遏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违法,监管部门应及时查处,加大处罚力度。□新闻分析 本报记者周芬棉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