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满村务公开的透明程度,泉州永春县两村民潘圳水和潘金锐近日将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镇政府督促上届村委会更加详细地公开村财收支细节,让村民们不再心存疑惑。
“两年前我们就向镇里提出这个要求,但是一直都没有结果,我们希望这次能够成功。”潘金锐说。
潘金锐今年58岁,他和67岁的潘圳水都是永春县蓬壶镇鹏溪村人,其中潘圳水还曾担任上届村委会的财务监督组成员,但后来因为“看不惯财务公开的‘糊涂账”而退出了监督组。
两人拿出一份中办发〔2004〕17号文《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复印件,指着里面“要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开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收支情况”这段话告诉记者,他们状告镇政府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央文件明确规定,村财收支情况是要公开、透明的,村民有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公开了一笔笔糊涂账
潘金锐和潘圳水认为,村财是村集体,是所有村民的共同财产,每个村民都有权利知道每一分钱的去向,是不是得到了合理的利用。
“但是现在村里公布出来的财务有水分,大家都看不懂,因此不满意。”潘圳水说。
潘圳水举例说,2006年8月至2009年8月,村务公开的账目上显示伙食费、其他费用、会务费、考察费合计超过27万元,但这些钱具体花在何处,怎么花掉的,从公开的情况是看不出来的。“这么简简单单的表格,每一笔支出都是一笔带过,村民们看不懂,自然也不知道钱花得是不是合理。”他说。
据了解,农作物种植、经营果园是鹏溪村民主要收入来源,“这些年国家加大对‘三农投入和扶持力度,村民们很担心在财务不够公开的情况下自己利益会受到侵犯。”潘金锐说,“前两年修泉三高速公路时村里几百亩土地被征用,征地补偿款那可是大额款项。”
据潘圳水和潘金锐介绍,当时高速公路征地按每亩地3600元标准补偿,用于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险和村里发展二、三产业,但村民从财务公开里看不出这些款项的具体收支情况。
在鹏溪村村务公开栏中,今年一季度的《村货币资金收支公开表》已经张贴出来,两页表格记载了鹏溪村今年1-3月的村财收支情况。潘圳水指着表格中的“管理费用”一栏告诉记者,这里就很不明确。记者看到,“管理费用”包括办公费用和办公杂费两项,后有4个小项列举了几项开支情况,分别是:笔、茶叶等6335.00元;对联、打印、茶叶等办公品6370.00元;银行手续费15.11元;茶叶、计算器等2700.00元。
“每一项都有茶叶?到底买了多少只笔、多少斤茶叶、几幅对联?价格都是多少?”潘圳水说,“从表里根本看不出来,看不出来怎么知道有没有乱花钱呢?”
有制度还得严落实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不仅鹏溪村的财务公开让村民看不懂,蓬壶镇其他村也有类似问题。蓬壶镇上一位食杂店主告诉记者,村里每季度都会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但没几个人看得懂,慢慢大家都不关心它了。
据介绍,目前蓬壶镇实行“村财镇管”制度,由村财镇代理核算中心负责全镇各村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并负责审核每季度各村的财务公开表格。
蓬壶镇镇长郑兴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镇政府有责任监督村委会的村务公开工作,而村务公开的项目,都是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要求,公开的收支数据等都事先经村民代表、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审核后签名确认的。同时他认为政府在对待民告官的问题上应有良好的心态,要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合理的诉求,正确疏导。
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国英教授看来,财务公开及其监督的困难问题已经是全国性问题,其根源在于相关制度没有得到严格落实,“国家对这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如果能严格执行、落实,也就用不着讨论这个问题了。”
“村财属于集体财产,村民对村财的收入支出都有知情权,也有权进行监督,如果财务公开让人看得一头雾水,实际上等于失去了公开的意义。”党国英说。
他认为,村财务管理的好坏,可从村财务公开的效果来体现,如果村民对村财务公开感到满意,这就说明村财务管理好,否则村财务管理就存在问题。(徐占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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