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受贿一审被判12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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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受贿一审被判12年

2010年07月23日 10:3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相怀珠一审获刑12年:最大一笔受贿款来自黄光裕

 

  据正义网报道,23日上午,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受贿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宣判。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相怀珠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判处其妻子李善娟有期徒刑1年零七个月。

  现年46岁的相怀珠是山东人,曾任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妻子李善娟也是山东人,曾任公安部审计局工作人员。2009年7月8日,相怀珠夫妇均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1日被逮捕。

  据了解,相怀珠被控涉嫌6宗犯罪事实,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其中包括为黄光裕提供帮助,收受了百余万元贿赂,以及在山东省公安厅任职时也被查出收受他人贿赂。其妻子李善娟被控伙同相收受他人钱款折合人民币17万余元。案发后,所获赃款、赃物均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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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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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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