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出租车"频现大都市 遭遇官方和民间情法碰撞(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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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出租车"频现大都市 遭遇官方和民间情法碰撞(3)

2010年08月02日 08:1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运管部门:宠物出租车违法

  “宠物出租车的市场肯定有,因为按照青岛的相关法规,宠物是不允许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的。但宠物出租车肯定是违法的。”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管处办公室蔡副主任告诉记者,这样的小轿车只是从事运人的业务,那属于客管处的管理范围;如果是从事运送宠物的业务,那么就是运送货物,属于运管处的管理范围。可车在运送宠物的同时,宠物主人也坐在车上,性质难以界定。按照常理,在没有任何营运资格的前提下从事有营利的经营业务,那就是黑车。至于如何进行处罚,他表示,取证方面非常困难。

  据工作人员称,一般情况下,运管部门只为从事单线运输、旅游运输等业务的大客车以及货运车辆办理审批和发证服务。即使这样的车辆要求办理营运证,他们也无权为其办理。此外,即使有权办理的部门,也无法确定其经营范围。

  记者了解到,像烟台、威海等城市,虽然允许宠物乘坐出租车,但要求宠物必须戴嘴套等繁琐条件,很难和司机达成协议。

  “其实,虽然宠物出租车这个市场需求越来越大,但是政府部门肯定不会出台这个法规的。”蔡副主任认为,“你想想,连海水浴场、公园等这样的公共场所政府都限制宠物进入,何况出租车?政府职能部门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宠物是私人物品,宠物主人最好把它放在私人的地方豢养,最好别带到公共场所。”

  “宠物主人在豢养宠物前,就应该考虑到自己的经济能力。如果没有自己的专车,你完全可以雇佣一个小型货车或者三轮车携带宠物,没有必要非得动用豪华的客车。”蔡副主任说得毫不客气。

  民说民有理,官说官有理。看来,“宠物出租车”这个尴尬的新生事物,其身份能否被真正承认,还有待时间的检验。(记者张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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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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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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