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被母亲男友强迫卖淫 已“接客”十余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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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女孩被母亲男友强迫卖淫 已“接客”十余人

2010年08月04日 10:58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这个案子,让金华市婺城区新狮派出所副所长童建龙又愤怒,又心疼。

  今年6月16日,一个小女孩来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爸爸”陈某逼迫去卖淫,从6月初开始,已经接了十几个客人。

  “我稍有反抗,他就打我骂我。”女孩说,“我是趁他外出才逃出来的。”

  小女孩名叫杨英(化名),今年才14岁。

  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陈某很快被抓获,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陈某被婺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他人卖淫罪批准逮捕。

  他是女孩母亲的男朋友

  在旁人面前两人以父女相称

  经查,陈某是贵州人,他已经入过两次狱。1999年,陈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4年,他又因盗窃、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09年12月,陈某出狱后认识了杨英的妈妈,两人成为男女朋友。后来,杨英的妈妈准备去东莞打工,便把女儿托付给陈某照顾。

  在旁人面前,陈某和杨英以父女相称。

  与杨英母亲分开没多久,陈某就和一个名叫向巧(化名)的年轻女子好上了。有了新欢后,陈某就对杨英这个“拖油瓶”有些厌烦。于是,他开始琢磨如何利用这个“女儿”赚点钱。

  他把“女儿”带到金华

  逼迫她卖淫赚钱

  向巧以前在金华做过小姐,正想重操旧业。“我看杨英已经是一个大人了,养着也是白花钱,何不让她跟着我一起干?”向巧对陈某说。

  陈某听新女友这样说,有些心动了。

  杨英一直想去广东找妈妈,但却没有路费。陈某对杨英说:“你妈妈在东莞欠下了不少钱,你要挣钱帮她还债才能回到她身边去。”

  今年6月初,向巧和陈某带着杨英来到金华,在骆家塘附近租了一间房子住下。随后,向巧就带着杨英去找“工作”了。

  因为想急着见到妈妈,杨英只得答应接客。

  “他威胁说

  不接客就整死我”

  在骆家塘的一家美容店,杨英一共上了5天“班”,每天都要接待两三个客人,但杨英却没有拿到一分钱。

  “所有的钱,都被老板和向巧拿去了。”杨英说,一开始,她还天真地认为,等赚到了钱,陈某就会放她去东莞找妈妈,“但是,没有钱,我根本没有办法逃走。”

  “有时候,我稍有不从,他(陈某)就狠狠地打我。”杨英说,“他还说,如果不接客,就整死我,以后什么客人都得接。”

  在遭受了5天非人的折磨后,6月16日,杨英趁陈某外出之机逃了出来,径直跑到派出所报了警。

  被捕后,陈某交待,杨英一共为他赚到了1400元钱。“这些钱,都汇去了向巧家,她家正在造新房子,需要钱。”

  “这个事,不要告诉我妈”

  杨英在金华没有亲人,陈某被捕后,新狮派出所的民警把她安顿在了派出所附近的一家旅馆中。

  “这个女孩子虽然看上去已经是成年人了,但是心智还像是个小孩子,很多事她都不懂,看着也挺心疼的。”新狮派出所副所长童建龙说,因为杨英太可怜了,他们给她安排很好的伙食和住宿,“她在旅馆住了20多天,身心所受的创伤看上去平复了不少。”

  怕妈妈伤心,杨英请求民警,不要把这事告诉妈妈。考虑到孩子还未成年,警方答应了孩子的请求。“至今,她的妈妈还不知道这件事。”童建龙说。

  因为在金华没有亲人,一开始派出所民警不知道怎样安置年龄尚小的杨英。

  “一开始想问她愿不愿意工作,但是考虑到她年纪太小,就作罢了。”童建龙说,“后来,她想去东莞找妈妈。我们就买了车票,还凑了800元钱给她带在路上用。”

  那么孩子现在怎样了?昨天,记者试着联系了一下杨英的妈妈,但警方提供的那个手机号码一直没有拨通。

  “情况应该还不错,她一到东莞就打电话给我报平安,说自己和妈妈在一起了,还在一家玩具厂找了个活干。”童建龙很欣慰,希望时间能够慢慢抚平孩子所受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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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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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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