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强调吏治清明严惩腐败 通报5起干部违纪案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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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强调吏治清明严惩腐败 通报5起干部违纪案件

2010年08月04日 13:31 来源:新疆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8月3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举行常委会议,听取自治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对推动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进一步部署。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会议并强调,对干部要“三严”,做到吏治清明,严惩腐败。

  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符强就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情况作了汇报。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查办的喀什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巴楚县委书记刘喀生,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赵德军,自治区地税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小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县委书记李永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尼加提·卡德尔等5起违纪案件的情况。

  听取情况通报后,张春贤说,新疆已进入新时期新阶段,随着19省市对口援疆工作的全面展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新疆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我们必须按照中央要求,坚定不移加强反腐倡廉。今天会议通报5起案件,就是向全社会表明自治区党委严惩腐败的决心,就是顺应各族干部群众的期盼,形成吏治清明、政风清新的良好发展环境,关心、爱护和警示干部,建设一支适应新疆新时期新阶段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完成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性任务。

  张春贤强调,对各级干部要做到“三严”。一是严防腐败。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腐败问题决不手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抓好制度建设;二是严格管理。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特别是要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对结果较差的要及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予以组织调整,加大干部问责力度;三是严明纪律。要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经济工作纪律,严明党的群众工作纪律。

  张春贤要求,各级干部要转变作风,勤政干事。听真话,讲实情,做实事,提倡和形成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的作风,提倡和形成适应新时期新阶段“新疆效率”的作风,提倡和形成敢于解决问题、变革创新的的作风,以好的作风促党风政风清新。

  自治区党委常委参加会议。艾力更·依明巴海、艾斯海提·克里木拜、华士飞,自治区纪委相关领导,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成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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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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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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