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富豪霸良田父母建豪华‘活人墓’ ”的消息经荆楚网报道后,引起当地部门高度重视。8月3日,武穴市国土资源局向当事人柳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15日内自行拆除,并处6558元罚款。
8月3日,武穴市国土局向当事人柳某下达了[2010]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其“未经批准擅自在余川镇彭河村占用耕地260平方米(编者注:0.39亩)用于建墓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依法对施行“责令十五日内自行改正”和“处以耕地开垦费1.5倍罚款,计人民币6558元”的处罚。
8月5日,武穴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刘队长称,此处罚和自拆通知下达后,如未按期自拆,将组织强拆。
荆楚网将继续关注。(记者陈莉霖、实习生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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