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9层居民楼火灾疑由小孩阳台烧纸引起(图)(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新闻

重庆29层居民楼火灾疑由小孩阳台烧纸引起(图)(2)

2010年08月11日 11:11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防火不

  经销商称有人图便宜买玻璃钢雨篷

  “虽然玻璃钢雨篷不防火,但还是有不少人购买,因为价格便宜啊!”昨天下午,记者对我市雨篷市场进行了调查,不少经销商表示,由于价格便宜,不少市民还是偏爱购置不防火的玻璃钢雨篷和胶质雨篷。

  据了解,目前我市主要有阳光板、彩钢板、以及铝合金材质和玻璃钢材质和胶质雨篷在销售。“铝合金和彩钢板相对不容易着火且持久耐用,但价格较高,价格在100元/米左右。”一万姓商户介绍称,4类雨篷中,玻璃钢材质的价格最便宜,只需彩钢板一半的价格就可购得同样的长度,“但是玻璃钢雨篷不耐高温、抗击性较差,几乎已被业内列为淘汰的对象。”

  谁来管

  市国土房管局:

  只管综合整治范围内的

  雨篷归哪个部门管?对此,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主城区正针对一些老的居住区进行综合整治,包括雨篷和房屋外立面的改造,此事由国土房管部门在做,如果是这些房屋的雨篷出了问题,归国土房管部门管理。如果不是这个范围内的房屋雨篷,则要看具体情况。比如说,雨篷的质量问题就有专门的主管部门负责,安装雨篷属于装修装饰,那么装修公司要对雨篷的质量负责,而建设部门则负责管理装修装饰公司。

  市建委:

  审批时没设计雨篷

  雨篷安装由谁负责?昨天,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人士介绍,城建委主要负责对建筑设计的审批,在审批时,设计单位送来的建筑图纸上是没有设计雨篷的。同时,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也没有在建筑上安装雨篷,居民楼上的雨篷都是业主入住后自行安装上去的。对于雨篷安装后的管理,一般由小区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协调。

  市政委:

  材质目前无规定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业主或使用者,不得在建筑物顶部、平台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不得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防护网或吊挂物品,不得设置遮阳伞、篷盖。第三十三条:主、次干道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建筑物,需要设置遮阳伞或篷盖的,应当按照高度不低于2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5米的标准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此,重庆市政委市容处袁洪涛处长说,市政部门主要是从市容角度考虑,因此在工作中,对雨篷的材质等没有要求。

  影响

  大火警醒邻楼

  封堵十年的墙立马拆了

  昨日下午4:00,记者来到文化街37号了解消防设施情况。一走进楼道,就见一工人正在敲一堵墙,记者上前询问得知,工人所拆除的这堵墙在开发商交房时是不存在的。原来该栋大楼有两个安全出口,后来小区物管将其中一个出口堵住,“以便管理”。此次目睹了隔壁大楼的火灾后,物管立即请人将这堵堵了至少10年的墙拆除。据介绍,该墙拆除后,将在这里安一道铁门。这样,既不影响管理,遇到火灾时打开铁门,居民也方便撤离。

  隐患

  附近多栋高楼

  消防车道被占

  昨日,记者在文化街采访发现,“正美园”居民楼附近的楼房,普遍存在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的现象。

  位于中百仓储超市旁的一处路口,记者刚往里走了不到20米的距离,就发现一辆货运长安汽车停在公路的右侧,将公路占去了三分之一。依次往里,两辆小轿车并排停靠在公路的左侧。沿着公路往里,记者发现每栋居民大楼前都有一条车行道。而只能勉强供车辆通行的两车道上一侧却停放了不少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明确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纵深

  我市高楼火患多

  渝中区去年曾遭通报

  据消防部门统计,去年我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达9000多栋,另有4000栋在建,数量居全国城市前列。

  从前年5月开始,我市消防部门对高楼逐一开展安全检查,发出整治令。至去年8月,整治令发出超过一年,仍有近三千栋高楼存在火灾隐患。9个区县(自治县)的28栋党政机关高楼因火患整治不及时,被市政府点名通报批评,渝中区等6个区县因未完成整改任务遭通报批评。据了解,不少单位或个人对高楼火患不重视,主要是认为高楼外墙木质成分和易燃成分少,大火不可能燃到非常严重的程度。

  重庆商报 本组稿件由记者杨圣泉 杨玺 张畅 朱堂宗 实习生 孙佩瑶 采写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