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惠州8月13日电 (严初 康孝娟)广东惠州一少女称找工作面试“被迷奸”一案连日来受到广泛关注。今天,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分局向记者通报了最新进展情况。警方称,此案件复杂疑点较多,目前掌握的证据仍无法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定性是强奸,案件需进一步调查取证。
惠州警方证实,当事人郭某是1984年出生,今年26岁,河南商丘人,去年10月开始在惠城区上排某酒吧推销青岛啤酒。
6月19日下午,郭某到惠城区圆通桥派出所报案,称其于6月18日去面试酒吧服务员时,在面试人袁某的出租屋内被迷奸。
经侦查,圆通桥派出所当天以涉嫌强奸把犯罪嫌疑人袁某(22岁,湖南江华县人)抓获,并展开了调查和检验取证工作。但由于受害人是隔天报案,给警方现场取证增加了难度。且警方表示,犯罪嫌疑人袁某与郭某各执一词。袁某称6月18日晚在其住处,郭某在明知是“k”粉的情况下一起喝酒吸食,之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否认强奸。
警方称,他们提取了袁某血样和郭某血样、阴道擦拭棉签、尿样送检。法医鉴定结果显示,郭某的阴道分泌物上检验到袁某的DNA成分,在郭某尿液样本中检测到氯胺酮(“k”粉)的代谢物成分。
警方表示,仅根据这两份检验证明,仍无法体现出是在违背妇女意志情况下发生性关系,这也是该案的最大难点,需进一步调查证实。
7月19日,因对犯罪嫌疑人袁某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限届满,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性质,嫌疑人强奸主观故意不确定,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警方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袁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案件继续侦查。
但据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袁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弃保潜逃。今天下午,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期间,郭某多次向媒体求助,希望讨回公道。郭某称,她频繁收到袁某的朋友、亲戚和不明身份人士一些耻笑其的骚扰短信及电话,8月11日她还收到袁某电话,再次要求给钱私了,并一再恐吓她。
针对此案件,记者咨询了惠州某律师事务所黄艳军律师。黄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定性为强奸。在此案件当中,发生性关系是事实,但双方都有说法,是否存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这是案件的关键。
黄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包括本法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在刑事拘留30天内,如果证据不足无法批捕,公安局有权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并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期限为一年,如果期间警方累计有两次传唤犯罪嫌疑人没有到场,或弃保潜逃,可没收保证金,并依法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警方表示,一定会依法处理此案,继续深入调查取证。如果派出所办案中存在徇私枉法问题,一定会严肃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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