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馆原馆长和书记贪污受贿分别获刑——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四川科技馆原馆长和书记贪污受贿分别获刑

2010年08月16日 16:1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正义网报道,原四川省科技馆馆长秦勤伙同党委书记王林安等人贪污受贿,日前法院数罪并罚,分别判处秦、王有期徒刑20年和8年。秦勤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1995年5月,时年45岁的秦勤被任命为省展览馆馆长,与其同龄的王林安任党委书记。2006年省展览馆变身省科技馆,次年,省科学技术协会任命两人为科技馆馆长和书记。在执掌展览馆长达10余年的时间里,秦勤在履行馆长职责的同时,也在私下进行着自己的“投资”计划,伙同王林安等人,以省展览馆投资入股的方式,或直接侵吞投资分红款,或进行关联交易将国有资产转为己有。尽管秦勤等人多年来小心翼翼,以各种复杂的财务手段掩盖犯罪事实,但经群众举报,两人的罪行终究败露,2008年,两人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被省纪委移送省检察院处理。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02年间,秦勤伙同王林安,成都皇城花卉种植中心总经理舒先智(原展览馆干部),对省展览馆入股某厂的分红款及退股款90余万元予以侵吞;1998年至2004年,秦勤伙同省展览馆下属的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于利(另案处理),将省展览馆从某公司收取的30万元据为己有,并被二人用于另一家公司的出资款;2002年,秦勤收受一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的财物22万余元;1999年,秦勤个人决定将省展览馆公款800万元借给一家证劵公司炒股,事后收受10万元;2007年8月至11月,秦勤利用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将一公司的100万元转出用于支付个人的出资款。

  一审法院认定三人共同构成贪污罪,王林安、舒先智作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十万元。秦勤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六十万元。

  之后,秦勤不服提出上诉,经书面审理,省高院于日前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