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丽:未回机场上班,怕被人骂坐过大牢
梁丽回到家的第一个夜晚,在接受完各大媒体的采访后,跟着丈夫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本想让她回家后好好睡上一觉,但是她仍然没有得到完全放松,对着我哭了又哭,在屋子里不停地走来走去,嘴里还念叨着"我就是想不通,我为什么会坐牢",整个晚上都没有合眼。”梁丽老公刘建华叹气说道。
看着梁丽虚弱的身体,刘建华十分心疼,“她回来完全就像变了一个人,一大早我就让她哥哥带着她去医院做一个全身检查,这样我们全家会放心点。”然而,在去医院的路上,梁丽吐得一塌糊涂,根本无法再继续坐车。无奈之下,梁丽哥哥只好带着她原路返回,体检也只能推迟了。
梁丽和丈夫的生活依然很节省,为了买到便宜一点的猪肉,她会不惜步行半个多小时到大超市去,却不舍得花钱坐公交车。
身体不太好的梁丽现在又回归到家庭妇女状态,平时做点焊电子产品的手工活补贴家用。机场方面并没有拒绝梁丽回去工作的意思,但梁丽自己不想去,“怕吵架的时候别人骂她坐过大牢”。
提及往事,梁丽依然会仰着头激愤地问丈夫:“箱子是我捡的,凭什么说是偷的?”等梁丽平静下来的时候,刘建华也会和梁丽一起讨论起盗窃、侵占、国家赔偿等法律问题,这在以前从未有过的。
说起妻子,刘建华感到十分愧疚,“结婚10年来,她跟着我经历的苦难太多太多,案子结束了,我想带她去几个好地方玩玩,让她走出过去的阴影。”
刘建华很赞同许霆父亲许彩亮的观点——国家法律不完善时,不可避免会有人需要付出较大的代价,如果能够警醒他人,促进法律的完善和国家的进步,那也是有意义的。
案件回放
许霆案
2006年4月21日晚,许霆在广州天河区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1元,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2007年,许霆一审以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2008年1月,许霆案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5年,罚金两万元,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2010年7月30日,许霆获假释出狱。
何鹏案
2001年3月2日,何鹏用余额只有10元的卡在不同银行的ATM机上分221次取出现金42.97万元,随后通知其母亲为其农行金穗卡挂失。3天后,何鹏被刑拘。2002年7月,曲靖市中院以盗窃罪判处何鹏无期徒刑,何鹏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许霆案改判让何鹏的家人看到了希望,开始申诉。2009年11月,云南省高院将何鹏刑期从无期改为8年半,获最高院核准。2010年1月16日,何鹏获释。
梁丽案
2008年12月9日,清洁工梁丽在机场“捡”到价值超过300万元的14公斤黄金首饰。当晚被公安机关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梁丽案出具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正式批捕梁丽。2009年4月,宝安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将补充侦查的梁丽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2009年7月,宝安检察院第二次将梁丽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梁丽获取保候审。2009年9月25日,检察机关认定梁丽盗窃罪的证据不足,不构成盗窃罪,但涉嫌侵占罪。失主回应,不起诉梁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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