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诺“私了”不兑现 律师提醒员工谨防受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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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私了”不兑现 律师提醒员工谨防受骗

2010年08月23日 10:01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梁向辉自去年7月21日发生工伤事故后,一直被用人单位“愿意私了”的话语蛊惑,致使工伤赔偿一事拖了近一年,还是没有结果。幸亏在笔者的提醒下,赶在申诉时效终止前几天,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了劳动仲裁。

  梁向辉是广州番禺某玻璃公司的一名开模工,公司没有与他签订过《劳动合同》。所谓开模,就是制造浇铸玻璃器皿用的模具。“2009年7月21日晚,正常情况下应该用吸管把模具吸出来,当时吸管坏了,模具又重又大,我只能用手去拿,结果被掉下来的高温盖板压到了……”梁向辉说。

  当时,梁的右手从拇指到中指已经完全没有知觉,现在无名指也是一半麻木,手指肌肉、神经处于日渐萎缩状态。梁向辉说:“一年的时间里,我做了三次手术,花了7万多元医疗费,可效果并不明显,肌肉仍然在萎缩,手脚还疼痛,手还不时发抖。”

  一个多月前,梁向辉出院了,想试着找份工作,但是用人单位看到他的手,都不敢要他,梁向辉说“我都不知道今后要怎么办!”

  梁向辉说,受伤之后他没再上班,公司虽然没说解雇他,却不再支付他工资。他与公司多次交涉,都没有结果。“后来他们想一次性赔偿3万元了事,我也同意了。可是他们一直拖一直拖,拖到今年7月份,他们也没有把钱给我!”

  直到遇见一位懂点法律的人,梁向辉才知道如果事情拖过一年,超过申诉时效,他就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了。7月14日,梁向辉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番禺某玻璃公司向其支付被拖欠的12个月工资和工伤赔偿金,以及不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两倍工资,合计约7万元。

  梁向辉说,这几天公司又找他提出“私了”,他断然拒绝了。

  一位律师闻知此事后说,当前用人单位“私了又不兑现”的现象很普遍,意在与劳动者打“程序战”和“心理战”,最终达到不赔偿或少赔偿的目的,希望引起职工特别是工伤职工的注意,要把握好时机,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张任 青子 赵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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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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