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民张建中祖产被杭州喜得宝集团有限公司强拆,曾邀记者采访遭拒。之后他牵头罢免区人大代表、喜得宝公司董事长赵之毅,申请因不符条件被驳回,原因是64个签名的选民中,大部分并不属于赵之毅的选区,没有达到法定的50人标准。“我怎么知道赵之毅的选区?”张建中用手指愤恨地点着报纸,“之前下城人大告诉我赵之毅是潮鸣街道的,我就找潮鸣街道的居民签字,结果又不算了。”
在有关部门眼中,张建中简直就是一个高智商的刁民,“四两拨千斤”,以政治诉求成功吸引了媒体眼球,并直戳赵之毅痛处。但有时候,动机是不重要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结果还有益于公众,就必须受到保护。
张建中“敢吃螃蟹”精神可嘉,但其遇到的尴尬也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60年后,公民对如何行使民主权利仍然一头雾水。如何罢免人大代表?需多少人联名?如何查询代表所在选区?犯法、获刑人员能否继续保留代表资格等等。今年4月,湖南溆浦数千名选民投票罢免获刑人大代表后,工作人员坦陈,人大机关的预算里根本没有罢免经费。可见,手足无措的又何止是选民?
幸好,我们还有张建中这样的“刁民”能尽公民之责,给选民、代表与组织机构三方上了一堂生动的民主课,使权利和责任落到实处。□宋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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