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加班成职工工作常态 单位称“不能干别勉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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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加班成职工工作常态 单位称“不能干别勉强”

2010年08月25日 11:11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今天见到37岁的班云名时,已是他离开南宁邮政系统的第4天。此前他在邮政系统从事揽投员工作已将近9年,每天过着“只有上班时间,没有下班时间”的日子,而且从来没有拿过加班费。据记者了解,在南宁,有许多像班云名一样的职工,经常加班却无加班费,无偿加班加点越来越成为一些企业的常态。

  班云名对记者说,他递交辞呈的原因,就是“工作时间太长了”!作为一名揽投员,他除了每月有4个休息日,其余的日子都在超长时间地工作。他介绍,每天早上7:30到岗,中午12点到13点吃午饭,之后外出投递包裹,收揽业务,时常忙碌到晚上10点才能结束一天的工作。

  “加班费,我听说过,但没拿到过。”作为一名资深老员工,即使长期超时工作,他的月收入也不过2000元,而加班工资为零。收入与付出长期无法成正比,班云名最终选择离开。

  12:30,记者来到南宁市星湖路班云名曾工作过的快递投递点,他昔日的两名同事正在吃盒饭,屋子的一角码放着一摞包裹,等待他们午饭后外出投递。

  一位正用午餐的揽投员告诉记者,他们的上班时间公司是有明文规定的,但下班时间不确定,一般要以完成当日的工作时间为准。“我昨晚10点才收工,谁会给我加班费?”这位职工问。

  据了解,这种以岗定薪、不计加班费的现象,在南宁的建筑、餐饮、零售服务等行业也普遍存在。

  在南湖湖底隧道工程挖掘现场,27岁的陈大壮正在操作着巨大的吊车。从今年4月进入这个工地以来,他就没有休息过一天,包括“五一”这种法定节假日。

  “我们上个月还和公司提过要加班费,但公司的管理人员说,‘你能做就做,不能做就别勉强。’”陈大壮抹着脸上涔涔的汗水对记者说,“为了生活,我们也不敢强硬要求给加班费。”

  在一家快餐店,21岁的收银员郑荣芬一天要站在收银台前9个半小时,她的月薪是1200元左右。“我的收入只和店里的营业额挂钩,”她不解地问,“收入是刚来时就和老板说好的,还能提加班费吗?”

  在记者今天上午随机采访的10多位正在岗位上劳作的一线职工中,没有一个人没有过加班的经历,却没有一个拿到过加班费,加班加点已成为他们工作中的常态。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信访办工作人员黎洁英接受采访时说,虽然隔三差五有职工来反映加班费问题,但基本是在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清算补偿时,才会提及加班费这一项,而在岗职工极少有人提及。(记者庞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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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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