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7日),北京市公安局、市卫生局联合发布通告,明确规定5类号贩子违法犯罪行为将被严厉追究,凡出现任何一种,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情节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但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将依法予以劳动教养。
这5类行为是:
(一)倒卖医院挂号凭证,或雇用他人倒卖医院挂号凭证的;
(二)贩卖医院门诊挂号排位号,或以营利为目的,雇用他人占位获取位号,扰乱医院正常挂号秩序的;
(三)聚众在医院招揽粘活、抢地排队、围堵挂号窗口,扰乱医院正常挂号秩序的;
(四)以介绍就医为名招揽粘活,拒不服从医院工作人员劝阻、管理,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
(五)扰乱医院正常秩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医疗设备的。
警方在通告中称,对于争抢地盘、聚集斗殴,或称霸一方、以收取“保护费”等方式向他人索取财物、攫取非法利益,以威胁、要挟手段勒索他人财物的“医托”、“号贩子”团伙,将作为公安机关打击重点,坚决予以铲除。 (记者安然)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季】 |
相关新闻: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