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的“局长日记”当事人韩峰涉嫌受贿罪一案今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午9时30分左右,被告人韩峰身穿米色T恤、戴着黑框眼镜被法警带入法庭。公诉人指控韩峰在担任钦州市和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物,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收受贿赂101万余元。
韩峰承认收受钱物这一事实,但他宣称自己收受他人钱物只是严重违纪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不是受贿。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今年2月,一个反映韩峰与女下属有不正当关系以及贪污受贿行为的日记在网上广为流传。据检察机关调查,韩峰曾拿出20万元交给相关人员作为删帖费用。记者莫小松 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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