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级干部受贿41万投资红木受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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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级干部受贿41万投资红木受审

2010年09月10日 06:0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原副主任、副局级干部智勇,向为该中心开发项目软件的两家公司负责人索要“好处费”共41万元。昨天上午,一中院公开审理了智勇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成立于1990年,是隶属于市发改委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该中心参与完成了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多项重大课题研究、网络建设、媒体制作等重大任务。今年57岁的智勇大学学历,从2003年10月开始担任该中心副主任,分管本单位信息服务部和信息技术开发部,官至副局级。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7月至2008年9月期间,在该中心开发“北京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中心项目运行监测系统”时,智勇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向负责开发软件的北京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邵某索要25万元,并收受邵某给予的1万元。2008年底至今年1月期间,智勇还向负责为该中心开发“北京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中心项目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北京光声新时空软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某索要10万元,并收受温某给予的5万元。

  面对检方指控,智勇不予认可,他称,自己的行为应当是借款而不是受贿,而钱款的主要去向,则被他投资在了红木市场上。智勇在供述中说,他在一次座谈会上认识了和利时公司的负责人邵某,在2005年和2006年期间,和利时公司参与了北京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中心项目运行监测系统的软件开发,在此过程中,他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帮助邵某摆平了不少麻烦,比如中心认为应该向邵某的公司追加费用,但他并没有对这部分追加费用“狮子大开口”,且在结算工程时,他也没有为难邵某。因此他在工程结束后打电话暗示邵某给他点“回报”。

  对于检方指控的另外一起受贿事实,智勇说,温某在为他们中心完成工程任务后,曾想承接海南省旅游信息管理系统的工程,他通过在海南航空的朋友为温某牵线搭桥,得到了温某的“报答”。

  检方认为,被告人智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经济往来中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此案的部分涉案受贿款项已由智勇的家人代为退还。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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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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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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