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出卖肉体骗婚 先后骗3人共2万余元被判刑——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已婚女出卖肉体骗婚 先后骗3人共2万余元被判刑

2010年09月10日 15:57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家住儋州市东成镇某村26岁的李某,明明已结婚,竟然还跟别的男士假装结婚共同生活,以自己的肉体换取不义之财。在参与3次骗婚后终落法网。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09年3至5月期间,李某与“梦姑”(真实身份不详)商量以结婚为借口,骗取礼金。后“梦姑”将李某介绍给家住儋州市雅星镇某村的何某。骗取何某共计6300元。拿到钱后,李某还于2009年6月8日与何某举行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两人生活约两个月后,李某借故离开。

  2009年7月,在李某化名“许小丽”与何某生活期间。李某见何某堂哥何某坎未婚,便与其同村的“四姑”(真实身份不详)商量以结婚为借口,骗取礼金6300元。

  2009年11月,与何某生活两个月后借故离开的李某。窜到琼中红毛镇某村与王某相亲,骗走了结婚礼金共计9600元。

  据了解,女子李某1984年12月2日出生于儋州,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业。2010年1月7日在接到受害人报案后,李某被抓获,2月12日被逮捕。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应以诈骗罪追究女子李某刑事责任。鉴于李某归案后坦白交待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因李某不能主动退赃,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失,在量刑时亦予以考虑。

  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对李某的违法所得10296元,予以继续追缴。(记者 林书喜 通讯员 钟振强 李应贵)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