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获悉,因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渝北区兴隆镇南天门村村民庹某,被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采取了取保侯审的强制措施。
庹某原本希望购枪来打猎防身,没想到买来的枪30年没用了,还是因私藏枪支被刑事处罚。
8月28日,渝北交巡警支队冉家坝平台接到群众举报称,兴隆镇南天门村村民庹某家里藏了两支火药枪。冉家坝平台民警随后调查得知,庹某将两支火药枪藏在自家猪圈的墙洞里。
30年前,庹某花了40元钱在渝北茨竹镇半边月村一村民处买来一长一短两支火药枪,用来打猎和防身。为了不被发现,庹某一直将枪支藏匿于自家的猪圈中。
8月30日,经渝北公安分局刑事部门物证鉴定:2支枪均是以火药为动力、可发射钢珠的火药枪。尽管枪支藏匿了30年,但仍可以正常发射弹药,具备杀伤力。庹某涉嫌私藏枪支罪,被采取了强制措施。(记者 肖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