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江苏南京市在全国率先设立“行贿人不良记录制度”,凡有行贿行为就一律记录在案,并将影响到行贿人在本地的招投标等经济行为。
目前,南京市在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中,对受贿人都进行了应有的党纪国法处置。但由于种种原因,对行贿人进行的制裁却还没有形成制度,致使有的行贿人依然我行我素,尤其在工程招投标、项目竞争、大宗货物买卖等方面,仍可见行贿人活跃的身影。为了有效对行贿人进行惩处,南京市在全国率先设立“行贿人不良记录制度”。这个制度就是把行贿人曾经行贿的数额、行贿对象、行贿目的、行贿手段等逐一详细记录在案。
把行贿人的行贿行为记录在案以后,今后一旦在其他工程招投标等商业行为中出现曾经记录在案的行贿人后,南京市相关部门就会介入全过程跟踪考察,如发现仍有行贿现象时将会立即终止该行贿人所在单位的招投标行为,并逐出他们在南京相应的业务市场。南京工业大学行政管理专家认为,“行贿人不良记录制度”是杜绝行贿行为的一个重要手段,不让行贿人参与市场竞争,他们就失去了行贿的意义。因此,这将促使他们把心思要放在工程的质量上,放在项目质量过硬上,而不是整天钻营权钱交易。(江苏台记者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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