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祸致残并担任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协管员的张某,以补缴养老保险金为名,诈骗社区内数名残疾人家属18万余元。今天海淀法院透露,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09年6月,张某对社区残障女青年杨某的姐姐谎称只要补缴5年的保险金,残疾人就可提前5年退休并拿到养老金。
在杨女士一家先后缴纳4万余元后,张某特意购买了一本专用收据凭证,并在路边摊位上伪造了“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财务专用章”及“北京市海淀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转接人事档案专用章”。
张某此后先后骗取李女士等多位残疾人亲属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曹晓颖 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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