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父强奸幼女4年 女儿10岁起便遭其毒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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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父强奸幼女4年 女儿10岁起便遭其毒手

2010年09月17日 12:2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承认我强奸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她马上就14岁了,我第一次与她发生性关系是在她10岁的时候,”现年34岁的江某直言不讳地向警方交代。当被问到“还有没有什么向女儿说”时,江某摇了摇头。近日,广州海珠区检察院下达批捕令,将江某这名涉嫌强奸自己女儿的父亲逮捕。

  今年8月4日13时许,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某车站时,发现一个小女孩坐在路边很伤心地哭泣,周边没有她的亲人,于是上前询问。经过民警耐心地劝说,小女孩哭着告诉民警自己被亲生父亲江某强奸。随后,民警在小女孩的带领下找到了在某制衣厂做工的江某,将其拘传至派出所,经过几次问话,江某对于强奸自己女儿小江的事情全盘托出。

  今年的7月7日,放暑假在家的小江与继母的儿子一起被老乡带着来广州看望父亲。小江在杂志上看到一篇强奸事件的报道,发现那个女孩被“强奸”的过程竟然与自己被自己父亲侵犯的过程一样,此时才知道之前父亲对她的行为是强奸。7月20日,在妻子带着儿子回老家后,江某当晚便将女儿强奸了,从此,每隔两日就与女儿发生一次性关系。江某曾多次强奸女儿,甚至已记不得次数。据其交代,第一次与女儿发生性关系是在2007年下半年,那时他从广州回老家过年。一天中午,见到女儿小江在房内,于是生了歹意,他立即关上门,将小江的衣服全部脱掉,并按在床上强奸。江某还供认自己每次与女儿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均没有使用任何避孕措施。

  小江也向警方讲述了这段惨痛的经历。她表示,父亲侵犯自己的时候,她奋力地推自己的父亲,但因力气不够未果。小江虽然每次都会觉得疼痛,但因相信父亲所讲的,这属于正常的行为,所以一直都与他保持着这种关系,而且从来不敢喊叫,也不敢告诉其他任何人。

  近日,广州海珠区检察院下达批捕令,将江某这名涉嫌强奸自己女儿的父亲逮捕。被警方“解救”至广州市儿童救助中心的小江,在被其继母接出后不久离家出走。(记者/赵杨通讯员/海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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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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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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