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教育机构山木教育集团前总裁宋山木涉嫌强奸案又有了新进展。记者昨日下午从罗湖区检察院了解到,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该院认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被告人宋山木的刑事责任,昨日,罗湖区检察院已经向罗湖区法院提起公诉。这也意味着此案离下一步法院开庭审理为时不远。
今年5月4日,曾在山木教育集团工作过的22岁女孩艾伦(化名)报警称,其5月3日晚被宋山木带到罗湖区松泉公寓,遭受威胁并拍下裸照,处于月经期仍被其强奸。
此事件在5月12日被媒体报道后引来广泛关注。5月12日17时左右,宋山木在律师的陪同下到罗湖区东晓派出所接受调查,在经过10多小时的调查询问后,5月13日凌晨5时多,因有强奸嫌疑,警方对宋山木实施了刑事拘留,并将其带至罗湖区看守所。
5月19日,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强奸罪向罗湖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嫌疑人宋山木。
5月21日,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宋山木。
而后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开始不超过2个月的捕后侦查期。罗湖公安分局于7月13日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延长犯罪嫌疑人宋山木的侦查羁押期限,后得到批准。宋山木被延长羁押1个月,从2010年7月22日至8月21日止。
8月20日,罗湖区检察院透露消息称,公安机关经过对宋山木延长1个月的侦查后,正式将案卷材料移送罗湖检察院,该案从侦查阶段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最终的证据证明宋山木有实施强奸的犯罪行为,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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