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用户使用三相电的申请,紫金苑小区的物业管理处主任竟指示电工私自搭接并按月收费。物业公司经理发现后并未及时制止,而是要求收费员继续向该用户收取电费。两年多时间窃电43000多千瓦时,窃电金额达2万多元。昨日,4名窃电嫌疑人被警方刑拘。
9月10日,晋安供电局对紫金苑小区进行用电安全大检查,发现该小区一家经营烧烤的店铺,供电线路未经计量表直接搭接在电业局的供电箱上,有窃电嫌疑。供电部门随即报警,晋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街面犯罪侦查中队介入侦查。
经调查发现,店主于2008年5月租用紫金苑小区店面经营烧烤,因用电较大,原有供电线路功率不够,便向紫金苑物业处申请接入三相电,并以每度电0.6元的价格向物业处缴交电费。但晋安供电局从未受理过该物业公司搭接三相电的申请,警方判断,窃电行为是该物业公司所为。9月17日至19日,民警先后在福州、宁德霞浦等地抓获杨某、吴某、林某、姚某4名嫌疑人。
原来,烧烤店店主找到紫金苑小区物业处主任姚某,要求接三相电后,姚某便伙同物业处电工吴某,私自从电业局供电箱内搭接三相电,牵入烧烤店,并以物业部门的名义以每度电0.6元的价格向该店收取电费。2008年10月,两人的行为被物业公司经理林某发现,林某并未制止该行为,而是要求姚某将私自收取的3000元电费上交公司,此后要求公司收费员杨某继续向该店收取电费。直至被查获,该物业公司共窃电43000多千瓦时,窃电金额达2万多元。(严鑫 晋刑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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