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取暖器后视力下降 市民状告厂家获3000元补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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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取暖器后视力下降 市民状告厂家获3000元补偿

2010年09月23日 11:2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淮安市民张先生近日在该市清河法院告诉法官,他在使用某知名品牌取暖器后,感觉眼睛很不舒服,视力明显下降,并且右眼还比较疼痛,在医院住院22天后,他找到卖取暖器的商家,商家让他找厂家或消协,但一直没有结果,于是他只好将商家与厂家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5900元。前天下午,经法庭调解,张先生当庭撤诉,而取暖器厂家则一次性补偿他3000元钱。

  消费者:

  用了取暖器视力明显下降

  据张先生介绍,今年2月6日,他委托妹夫在市区某商场购买了某知名品牌的取暖器。每天上午8点钟,他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一直会看到吃午饭。在这期间,取暖器就放在离自己一米多远的地方。每天下午他也会看上几个小时的电视。在使用该取暖器的过程中,他渐渐感觉自己眼睛不舒服,视力明显下降,还伴有右眼疼痛等症状,而且脸部还有灼伤感。为此,他到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22天,医疗费共花去3529元。

  张先生出院后认为自己眼睛的视力下降以及脸部灼伤是该商场出售的取暖器所致,因此他找到该商场交涉,商场认为,如果是产品质量引起张先生的视力下降,应该由生产企业来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建议他到消协投诉或直接找厂家。张先生一怒之下将商场、厂家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5900余元。

  厂家:

  经调解补偿他3000元

  在前天下午的庭审中,销售该品牌的取暖器商家认为他们在销售之前已对该产品“验明正身”,所以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而且他们也一直努力协调处理此事。厂家出示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指出该取暖器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张先生没有提供取暖器和其眼睛受伤之间的直接有力证据。相反,厂家认为,张先生有13年的糖尿病史,以及张先生经常看电视,这都有可能导致张先生视力下降。后经法庭主审法官调解,张先生对此案进行撤诉,并声称自己视力下降与取暖器的质量没有关系,在此基础上,厂家自愿补偿张先生3000元。

  眼科专家:

  要和取暖器保持距离

  那么,取暖器到底会不会导致视力下降呢?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淮安某医院眼科专家。该专家认为,一般情况下,知名厂家所生产的取暖器不存在对人体伤害的危险。但是对于那些生产条件简陋的厂家所生产出来的取暖器就很难说了。因为很多取暖器是利用红外线辐射来传热的,炉丝加热后被烧得通红,放射出大量的红外线,这些射线很伤眼睛。长时间照射红外线会造成晶状体损伤甚至会使视神经过度氧化,致使视力下降。该专家提醒广大市民,市民在使用取暖器时,还要注意保持身体和取暖器之间的距离。  (黄波 许曙芹 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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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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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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