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企业改制,工资都发不出,(湖南)湘潭市物资行业办公室原党委书记、主任张向明却大捞特捞。近日,韶山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张向明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追缴其受贿所得63万元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张向明在担任湘潭市物资企业集团公司(市物资局)党委书记,市物资行业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正县级)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下属企业改制、国有资产处置、经营管理物资行办资产等方面,接受当事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下属和他人的财物共计63万元。案发后,张向明向市纪委退赃40万元。(记者 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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