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小偷贪图“奖金” “贼喊捉贼”上交脏物——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杭州一小偷贪图“奖金” “贼喊捉贼”上交脏物

2010年09月27日 20: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9月27日电( 汪恩民 富检)偷了东西后拿到公安机关虚假举报,企图领取“奖金”,这个以偷为生的年轻男子黄某又一次载进了同一个泥坑。杭州富阳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该男子黄某依法提起公诉。富阳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计人民币1500元。9月27日,该判决生效。

  今年7月12日13时许,富阳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来了一名20岁的男子黄某,随身携带了联想台式电脑一台、联想液晶键盘和鼠标各一只、摄像头一个、小音箱两个、读卡器一个、发票一张、MP5播放器一只……大家可能会奇怪了,他这身行头到派出所去干嘛呢,是配送电脑吗?错了,这个黄某可不简单,他是 “大义灭亲”来了。

  黄某告诉民警,他所携带的物品是一个叫“陈真”的朋友在中午12时左右叫他到该市灵桥镇外沙村去拿来的,而这些东西则是“陈真”偷来让他拿去销赃的,他一拿到东西就来派出所举报了。这乍一看,黄某可真是个大好青年,见利不忘义,在正义和朋友、利益之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正义。然而事情接下来的发展却远非如此。

  城东派出所接到黄某的举报后,立刻开展调查,通过对赃物的追踪,侦查员发现受害人汪某已经在城西派出所报案。据被害人陈述,被窃的物品是在2010年7月12日12时至13时30分这段时间内失窃的,失窃地点在富阳市区文教路。但就是这个陈述,让办案民警对黄某的举报产生了怀疑,因为从案发的最早时间7月12日12时到黄某来富阳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举报的7月12日13时许,最多一个小时的短短时间内,赃物怎么可能由“陈真”从富阳市区带到灵桥镇外沙村,再由黄某带至富阳市区呢?更何况,这中间还要除去“陈真”与黄某联系的时间和黄某去往本市灵桥镇外沙村的时间,侦查员于是判断,黄某所举报的情况是虚假的,黄某也转而成为本案的重大嫌疑人。随即,民警对黄某进行了讯问,黄某见事已败露,也不再狡辩,很快就交待了其盗窃的犯罪事实。

  案件很快被侦破,但对于黄某虚假举报的这一行为民警们依然疑惑。按照常理,小偷偷了东西一般会急于销赃,可这个黄某却堂而惶之地拿到了派出所举报。虽然他举报的不是自己,但也不符合正常的逻辑,因为其举报的事实很容易被调查清楚,虚假的内容迟早是要露馅的。办案民警在讯问中对黄某提出了这个问题,黄某的回答令人啼笑皆非:“我想向公安机关汇报的话可能会有奖金的……”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黄某看似匪夷所思的行为其实是有原因的。黄某是一个惯偷,曾于2008年因盗窃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这次被捕后又交代了多起盗窃的犯罪事实。在黄某的内心中,以偷为生、不劳而获是一种获取财富的正常途径,因此为得到“奖金”虚假举报也只是他企图不劳而获的敛财手段罢了。失衡的心态和错误的生活方式正是黄某违法犯罪的根源所在。(完)

参与互动(0)
【编辑:吴歆】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