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像打击骗保者一样打击匿财官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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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像打击骗保者一样打击匿财官员

2010年09月28日 13:2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到年底前,各地将对城市低保户认定进行排查,排查内容之一是,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实行“应退尽退”。民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将有价证券、存款、房、车等财产作为认定低保的重要依据(9月27日《新京报》)。 

  对低保户有无必要排查?当然有!遍观现实,骗保者不乏其人。比如,今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低保清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该省共清除不应享受低保救助的城市人口6.9万人,农村人口2.9万人。很显然,骗保已经成了不少人的生财之道。因此,民政部直接出面要求排查不合条件低保户,大有必要。

  纵观此次排查,有两大特点,一是排查范围广。民政部此次要求家庭收入是认定低保户的基本条件,但家庭财产也要作为重要依据。换言之,是否认定低保户,不只是看收入多寡,还要看家庭财产的多少。何为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有价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二是介入部门多。根据民政部通知要求,地方民政部门将建立起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运行机制,如何建立?地方民政部门将与税务、房地产、社会保险、公积金、车辆、工商、金融等部门联合起来进行核对。介入部门如此之多,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应该说排查范围越广,介入部门越多,越能提高准确率,有利于摸清申请低保家庭的家庭财产情况。可以料想的是,如此双管齐下,将一查一个准,那些意欲骗保的家庭将大为减少。其实,黑龙江之所以能够清除近10万名不应享受低保救助者,正与细密排查有关,此外黑龙江还建立了城市居民家庭收入信息核对机制。

  此次核查低保对象财产的方式,显然极具启发性,能不能复制到核查官员的家庭财产?如果纪委部门与税务、房地产、社会保险、公积金、车辆、工商、金融等部门联合起来,对官员的家庭财产进行核查,何愁查不清官员的家庭财产。

  众所周知,当前不少官员的家庭财产是个谜,往往等到犯事了还有数以千万计的财产来源不明,媒体更是报道了这样的诡异一幕,某地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何锐枝在去年3月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后,其家属先后退赃款230万元,但检察机关实际查实的却只有82万余元。此外,尽管我国已经确立了官员财产内部申报的相关规定,但官员能否如实申报家庭财产,并不容乐观,参照媒体报道可以发现,有的官员申报家庭财产时过于敷衍,多是象征性地申报一二,绝不将全部的家庭财产申报上去。不妨作一假设,如果像对付骗保者那样对付那些问题官员,这些官员怎么能隐匿得了财产?

  如果对骗保者或低收入家庭采取苛严的规定,对官员采取宽松的政策,就必然让民众产生不公平感和被剥夺感。事实上,类似的案例已经不少。据《华商报》9月20日报道,9月18日,到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因遮挡车牌被处罚的刘先生,发现停放在院子里的两辆不同车型的制式警车,竟然用的是同一车牌号。咸阳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称,不同车型却同车牌号,是为了给“领导开道方便”。对市民严,对“自己”宽松,政府公信力焉在?执法尊严何存?如此一来,老百姓怎会服膺?具体到财产核查,如果对低收入家庭严厉,对官员宽松,那些低收入家庭必然内心排斥。

  说到底,官员即便不发挥先锋模范的表率作用,也应该与民一样,平等地接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检阅和制约。其实早就有学者说了,惩治腐败最核心、最管用的制度主要有两项:一项是“金融实名制”,另一项是“家庭财产登记申报制”。实行这两项制度的国家都在往清廉方向发展,目前在全世界还没有发现一个国家在实行这两项制度后比实行之前更腐败的。(反腐专家王明高语)既然如此,不妨向打击骗保者一样,打击匿财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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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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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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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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