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9月28日电(索有为 林劲标)28日,记者在此间举行的广东省纪念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上获悉,自《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民告官”制度的20年来,广东省共审结了行政案件54029件,其中以协调和解结案的案件共12511件,占23.2%。
座谈会由广东省依法治省办、省政府法制办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等领导出席。
据了解,自《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民告官”制度的20年来,广东省所办理的应诉案件数量不断增多,从1990年的不到700宗到2009年超过了5200多宗,增长了7倍多,充分发挥了官民矛盾“化解器”和“减压阀”的作用。
另外,广东省各级法院行政诉讼收案数从1989 年的仅702件上升到2009年的9620件,数量增长了13倍,位居全国前三甲;山地土地确权、征地拆迁、公安执法、劳动社保、工伤认定等涉及民权民生类案件成为了行政诉讼的焦点和热点。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表示,应诉案件数量不断增多,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行政诉讼公信力不断增强。二十年来,广东省5万多宗行政争议通过行政诉讼渠道妥善化解,大规模上访、群体性事件呈现持续下降的态势。
郑鄂称,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法院作出维持判决、驳回起诉以及行政相对人撤诉的行政案件也从1990年的62%上升为2009年的80%以上。
据悉,广东各级法院将不断强化对行政相对人的保护力度,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互动沟通,积极探索和实践行政纠纷协调和解、行政案件管辖以及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改革举措,使得行政审判工作得以迅速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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