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女子吴某某与张某某是多年好友,两人感情很好。可是吴某某利用张某某家境好且重情义的特点,在两年多时间里编造各种各样急需用钱的借口,骗走张某某及另一名好友高某某共计99.8万元。日前,经台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某14年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罚金。
现年38岁的吴某某一直无业,与张某某认识多年,两人关系不错。2007年初,吴某某认识一个姓蔡的男子,对方声称可以办理赴台务工手续,吴某某把此事介绍给张某某后,张某某立即请她找蔡某帮忙办理赴台手续。
其实蔡某是个骗子,吴某某根据他的指示在2007年9月至2009年1月期间,以赴台务工需要担保金、押金、社保金等,向张某某索要26万余元。吴某某保管这笔钱,她先将其中的3.5万元交给蔡某,委托他去办理手续。
可是蔡某拿到钱后就消失了,吴某某无法找到他。虽然明知蔡某是骗子,吴某某依然向张某某要钱。从张某某那里拿来的26万余元除去支付给蔡某的3.5万元,剩余的资金全被吴某某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挥霍。
吴某某曾经向他人借债,没有能力偿还,她见张某某为人豪爽且家境很好,于是不断向她借款救急。2008年2月至10月,张某某编造出债主逼债、儿子赴台读书、买车做租赁生意等急需用钱的借口,向张某某借款共计45万元。张某某一直信任这个“好友”,每当吴某某开口要钱,她都很豪爽地支付。
吴某某不仅将张某某当做“取款机”,她的另一个朋友高某某也被她的谎言所骗。在去年8月至11月期间,吴某某以合作投资、亲人出事故等各种借口向高某某借款,除归还一部分外,其余29万余元被她挥霍一空。
去年11月10日,吴某某被警方刑拘。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某构成诈骗罪,除了判处她有期徒刑与罚金外,还责令她赔偿张某某与高某某共计99.8万元的经济损失。(王威 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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