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9月29日电 (张伟森 孙 杰)新疆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29日对原新疆绿洲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夏中华贪污、挪用公款案一审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夏中华在担任新疆绿洲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自2003年至2008年指使公司财务人员造假账,将117860元的公款转存于其个人名下,然后用于其开办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借口发放职工奖励基金、经营班子奖金为名、用假发票冲账报销其不应当报销的出差费用;侵吞公款等,累计贪污公款数额183965元。另夏中华为个人出国旅游,指使财务人员挪用公款60000元,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夏中华身为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作假账的办法,侵吞、骗取公共财产,累计数额183965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夏中华又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60000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予归还,其行为又构成挪用公款罪。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夏中华期徒刑十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参与互动(0) |
【编辑:吴歆】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