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海9月30日电 (苏骅 叶大敬)广西北海市一个特大团伙抢劫案的主犯9月30日经法院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法官今天指出,这名主犯所犯罪行在当地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据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四介绍,一个由林业华等10余人构成的团伙在2006年3月至10月间,在广西知名的旅游城市北海市区及合浦县城先后实施抢劫作案47宗,林业华参与了其中的37宗,其中持枪抢劫23宗,共抢得48名被害人的现金44000余元人民币、手机36部以及金银首饰和玉石等大批财物,数额巨大。
林业华等人在实施抢劫中致1人死亡、1人重伤;此外,林业华还持枪参与故意伤害犯罪活动,开枪造成2名被害人重伤。
法院认为,林业华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对其所犯的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应依法并罚。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林业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林业华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被告人林业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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