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 百姓从不敢告到大胆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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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 百姓从不敢告到大胆告

2010年09月30日 14:4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按古人说法,20岁就是弱冠之年,是成年的标志;对一部法律来说,20年是一段不短不长、让人充满回想和期望的日子。

  确立我国“民告官”制度的《行政诉讼法》,到今年10月1日将实施满20年。

  20年来,广东法院在“民告官”领域做出了哪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哪些成就?还存在哪些问题?在下一个20年有着怎样的打算?28日,羊城晚报记者独家专访了广东高院院长郑鄂。

  “民告官”20年来的高潮低谷、一路曲折,坊间在“民告官”案件中对“官官相护”的种种担忧,广东法院首创的行政诉讼“协调和解”……郑鄂不避敏感,娓娓道来……

  谈发展:廿年走来不容易

  羊城晚报:《行政诉讼法》实施20年来,“民告官”一直是群众关注的话题。广东“民告官”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郑鄂:广东行政审判工作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989年至1992年是起步阶段,这一时期绝大部分法院设立了行政审判庭,配备了行政审判法官,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的前景充满热切期待,各级法院积极受理行政案件,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行政审判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1993年至1999年,由于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未能持续好转,这项工作经历了低潮。但是,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时期看作是行政审判积蓄能量的时期;

  ———1999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并随之在2000年3月10日实施了关于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为这项审判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行政审判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广东各级法院每年受理的行政案件数量大幅攀升,年均增长超过10%。

  可以说,现在的行政审判工作已经成为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广东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看成绩:群众评价会更好

  羊城晚报:您对广东省法院20年来的行政审判工作作何评价?

  郑鄂:可能还是由人民群众来评价会更好。站在省法院的角度,首先我们认为成绩应当肯定。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行政审判还是一项年轻的审判,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羊城晚报:可否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前景做一个预期?

  郑鄂:行政诉讼制度前景美好,值得期待。如果说过去的20年是行政审判蹒跚学步的20年,那么接下来的20年就将是它绽放光彩的20年,我们应该信心满怀。

  重民情:不敢告到大胆告

  羊城晚报:在“民告官”实践中,有些群众担心会被“穿小鞋”,不敢去告侵犯其权益的行政机关。迄今是否仍有群众对起诉政府心存忌讳?

  郑鄂:这种情况以前是存在的,有的地方还比较严重,我们总结为不敢告、不愿告。但是现在群众的司法维权意识已经大大增强了,这种现象已大大减少。

  凡事需要一个过程,行政诉讼终究会成为老百姓在遭受国家机关不公平对待时寻求帮助和救济的一个重要途径,大家都应该坚信这一点。

  羊城晚报:真的打起官司来,作为原告的老百姓能否真正与被告的政府机关保持平等的诉讼地位,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

  郑鄂: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对被告行政机关的要求更高一些,更严一些,如要求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并且诉讼过程中不能再收集证据等。这些都是对原告有利的规定,可能很多人没有很好了解这些规定,我们以后还要多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

  数亮点:协调和解开先河

  羊城晚报:广东法院在行政诉讼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率先作出一些大胆的尝试,比如“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制度就是广东“原创”。

  郑鄂: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工作是广东法院的首创,后来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专门下发了有关司法解释,形成一项很重要的制度。

  行政诉讼法虽然规定不适用调解,但“不调解原则”并不排斥当事人自行和解。和解有几个好处:可以彻底高效地解决纠纷,可以克服行政审判合法性审查的局限。

  行政诉讼中,除认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外,法院一般不能涉及行为的合理性问题。协调和解就可以突破这一点,通过对话协商,解决行政行为合理性的问题。

  说热案:拆迁纠纷成热点

  羊城晚报:目前我省审判行政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郑鄂: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自然资源类行政纠纷。随着产业转移工作开展,粤东、粤西和粤北逐渐成为新的投资热土,山林、土地、矿产的价值渐显,围绕自然资源归属划分产生的行政纠纷日渐增多;

  ———随着“珠三角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包括广州亚运场馆建设),新一轮投资热潮出现,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陆续上马,涉及到的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收回闲置土地纠纷、因“三旧”改造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

  ———随着政府管理理念更新,一批新的行政法规实施,开辟了新的行政诉讼领域,行政审判亟需研究跟进。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一批案件去年已诉至法院。

  论挑战:“民告官”但官难见

  羊城晚报:在“民告官”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群众和行政机关、包括行政首长是否会有不理解的情况?

  郑鄂:不理解的情况当然会有。不少老百姓败诉后,首先考虑是不是存在“官官相护”问题,导致案件上诉率、申诉率一直较高。

  而就行政机关来讲,我们认为广东绝大多数行政机关还是能够积极应诉的。但也存在短板,比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和有些先进省份相比有很大差距。

  我觉得,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坐在被告席上可能会有些不自在,但换来的是老百姓(包括原告)的敬重。

  (国内某些省市)要求行政首长在特定案件中强制出庭的做法是一种尝试,但能否推广还要看各方面的条件是否成熟。

  羊城晚报:审理“民告官”案件,广东法院遇到哪些主要问题?又是怎样化解的?

  郑鄂:近年来我们通过自己努力,较好地解决了行政审判的一些突出问题。例如,省法院先后于2004年和今年两次发文,降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门槛等。我认为,行政审判仅靠法院单打独斗是不行的,所以近两年来我们加大了和行政机关的互动,效果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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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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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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